新憲:民代出任總理 可以不辭職

2015-12-17 10:21:55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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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草憲委員會已基本確定政府總理與內閣成員的相關條款,內閣成員仍然維持35人不變,民代可以在不辭職的情況下擔任國家總理。
 
草憲委員會發言人兀東昨天(16日)表示,草憲委員會會議主要審議政府總理與內閣成員相關的限定條款,目的是為了完善政府內閣的體制與清廉有效的基本原則。草案規定政府總理與內閣成員不得在私人企業中持有股份,若違反此項規定將以違法論處,至少會遭到以兩年內不得參政的懲處,或在禁政兩年後才能再度進入內閣擔任職務。
 
在總理產生方式上,允許民代在不辭職的情況下擔任國家總理,若民會民代無法有效推選出總理人選,將准許相關政黨在30天內拉票尋求支持;若在限期內仍無法確定總理人選,將被視為選舉無效,另行安排舉行全國民代選舉。
 
在內閣人數的限定上,仍以2007年憲法的內容為主,內閣成員依然限定在35人,最低年齡不得低於35歲,最低學歷必須是大學學士或同等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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