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發妨礙國安言論 將列入新憲

2016-01-12 11:48:03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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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草憲委員會通過決議,確定將在新憲法草案中寫入禁止發表妨礙國家安全的言論,傳播有損他人名譽的言論或圖片屬於違法行為。
 
草憲委員會發言人阿蒙昨天(11日)表示,草憲委員會審議了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相關的第32、第34條款內容,包括個人言論自由以及承擔公民責任的限定。這些條款的內容涉及到公民合法權益與國家安全穩定,草憲委員會首先明確向社會傳播有損他人聲譽的文字或圖片都屬於違法行為,被害人有權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而具體限定內容包括公民自由、生命、身體與信仰不容侵犯,但被法庭判處有罪者不在此許可權之內,而個人的言論自由權利不能妨礙到國家安全。
 
阿蒙稱,這些條款內容的最終確定,還需要先聽取各方的建議,尤其是人權維護委員會提交的建議,草憲委員會在徵得各方建議後作出妥善決定。
 
关键词:安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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