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1年 龍眼、荔枝獲准出口越南

2016-01-12 11:55:24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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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農業廳長頌猜昨天(11日)表示,越南植物保護廳(PPD)已經批准從泰國進口兩種水果,分別是龍眼和荔枝,該命令於去年12月15日下達至該國水果進口商。越南從去年1月日暫停發放從泰國進口4種水果的許可證,包括芒果、紅毛丹、龍眼以及荔枝,而越南解除對龍眼和荔枝的禁止進口命令,是給泰國水果種植農、出口商的一大新年禮物,除了可以提高國內生產和出口數量外,還將為其他產業注入持續動力,包括農產品收集站與商貿物流等。
 
頌猜指出,越南針對進口泰國龍眼和荔枝提出系列條件與要求,包括即將向該國出口這兩種水果的果園、包裝工廠以及倉庫,必須向農業廳進行登記,在農藥含量方面也必須經過農業廳管轄系統的檢查和認可,詳細的登記資料必須提供給越南植物保護機構。此外,出口自越南的龍眼和荔枝必須來自獲得GAP認可的果園或土地,必須具備符合標準的農藥使用管理計畫。包裝工廠也必須在農業廳進行登記,外包裝箱必須印上「出口越南」字樣,其他內容包括水果名稱、果園名稱或註冊號、包裝工廠名稱或註冊號,產品包裝必須符合ISPM 15標準。
 
他還表示,出口至越南的水果必須具備農業廳出具的植物檢疫認可文件,泰國出口商必須向農業廳出示進口許可證,由農業廳發放植物檢疫認可文件,當水果抵達進入越南境內的最後關口,將有PPD工作人員進行嚴格檢查。如果檢疫發現有害生物,關口工作人員將依照越南法律進行處置,包括拒絕該批貨物進口越南。因此希望泰國出口商能依照相關規定做足功課,嚴格遵照越南規定執行。
 
关键词:越南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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