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法下月生效 可分期繳
2016-01-15 10:07:42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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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財政經濟辦事處昨天(14日)表示,在內閣會議批准、立法議會三讀表決通過後,遺產稅法將於今年2月1日正式生效。該法律規定,遺產繼承者作為有責任繳納遺產稅的個人,在正式繼承遺產之日算起的15天內必須提交說明,遺產稅可以通過分期支付的方式進行。
財政經濟辦事處格力沙達表示,2015年遺產稅法將於下個月1日起正式生效,而本月12月內閣會議批准財政部的一項議案,將遺產稅法的子法出台為一份法令草案以及6份部級法律草案。遺產稅收取標準主要依據遺產的多少進行劃分,該遺產稅法規定,屬於遺產的財物包括現金或存款、房地產、汽車、股票債券以及其他類由法律規定的財產。至於不列為遺產而可以繼承的產財包括保育類文物或古蹟建築,以及不超過25萊的農田。
格力沙達還指出,繳納遺產稅的遺產數目,從不超過5000萬銖再往上抬高,增加到1億銖遺產才需要繳納遺產稅,即不足1億銖無需繳納,超過1億銖的部分則需要繳10%的遺產稅。如果是子女向父母提供遺產,則稅率降至5%。
至於接受遺產但可以免繳遺產稅的情況可分為以下幾種,包括遺產的所有者將所獲遺產用於從事宗教、教育或公共衛生事業,政府部門將針對該所有者進行長達9年的追蹤和跟進,確認其是否將遺產真正用於以上有益於社會的公共事業。同時,遺產稅法還具體規定將遺產用於哪些機構才可免繳稅,包括除了以公司為存在形式的國有企業、大眾機構、寺廟、泰國紅十字會、財政部公布的基金會或協會。如果不按照上述規定執行,除了須補繳遺產稅外,還必須繳納罰款。
此外,遺產稅法還規定,遺產繼承者必須在正式繼承之日算起的15天內提交須繳稅申請與說明,同時也可以申請分期支付遺產稅,有效期限不可超過5年。具體分為在2年內完成分期支付的,不必支付額外費用;但超過2年的,每個月須額外支付0.5%的費用。如果期間中斷支付,則視為放棄分期支付權利。
关键词: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