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新憲:總理連任不超過8年

2016-01-16 10:51:51 作者:udnbkk55 来源: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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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草憲委員會已確定總理最多連任期限不超過8年,而總理的產生則依多數民代的投票表決為主,新屆政府在成立後必須在限期內闡述施政綱領。
 
草憲委員會發言人兀東昨天(15日)表示,草憲委員會已對內閣和總理產生方式的8項議題進行審議,其中限定總理即便是連任,期限也不能超過8年,此項限定是為了能給其他政黨發展和為民服務的機會,同時也可以防止過於獨權的局面出現。
 
另外,如果總理人選連任8年,以後就不能再度出任總理職務。其他內容包括限定總理1人,內閣成員不超過35人,總理競選人為參加競選的各政黨,並由全體民代的投票結果而定,至少應該得到半數民代以上的支持票。
 
兀東還稱,內閣部長的限定與普通民代資格相同,必須年滿35歲及擁有學士以上的學歷資格,選舉產生的新屆政府必須在限期內向民會提交施政綱領。
 
 
关键词:理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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