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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江湖/曼谷報導】「改革泰國人民委員會」8名領袖24日被刑事法庭一審判決獲刑入獄,其中前副總理素貼被判有期徒刑5年,現任教育部長納塔蓬6年16個月,數位經濟與社會部部長普提蓬7年,交通部助理部長塔翁5年。素貼等6人當天傍晚被送入曼谷特別監獄羈押服刑,由於3名部長被判刑入獄,導致巴育總理面臨內閣大規模改組。 2013年11月23日,時任民主黨副黨魁的前任副總理素貼宣佈退出民主黨,成立「擁護君主立憲制下民主化完美改革泰國人民委員會」,發動一系列示威集會活動,以驅逐當時的穎拉總理及以為泰黨為首的多黨聯盟政府,理由是穎拉政府推行「大米典押」政策導致國家陷入貪腐與經濟危機,同時民會執政黨派還大力推動特赦前總理塔信的貪污罪行。素貼為首的領袖發動民眾展開長達半年的示威,甚至攻占國務院辦事處,並於2014年1月13日至3月2日發動「封鎖曼谷」百萬人大遊行示威。 雖然素貼領導的「改革泰國人民委員會」驅逐前穎拉貪腐政權的行為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法院判決書中指出,素貼等領袖動員民眾占領國務院大院、財政部、封堵公路、妨礙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正常執行公務、妨礙其他公民的正當合法權益等行為均不合法。按照檢察院特別案件檢察官的指控,構成違反國家安全法及憲法、煽動民眾集會、進行恐怖活動、顛覆政府等罪行。唯「叛亂」罪名不成立。 39名被起訴的示威領袖有27人獲刑,其中8人獲刑較重,包括素貼僅「發動恐怖活動」一項罪名就被判刑5年,組織示威的現任3位部長教育部長納塔蓬判刑6年16個月,數位經濟與社會部部長普提蓬判刑7年,交通部助理部長塔翁判刑5年,另2名示威領袖春蓬也因發動恐怖活動罪名判刑9年24個月,易沙拉獲刑7年16個月。其餘19人獲判刑1-4年不等,多數被告獲得緩刑2年,即不必被關押,2年內必須向法律執行部門官員報到。有6名被告未獲緩刑,但申請保釋後獲准每人繳60萬銖保釋。12人獲駁回起訴免於罪責。 素貼等8名「政治犯」雖然申請保釋,但刑事法庭認為8人罪責較重,應由二審中級法院裁決是否予以保釋,因為一審不予保釋。使得8人於當天傍晚被送入曼谷特別監獄羈押,包括3位現任部長。按照泰國法律規定,部長或內閣成員一旦被判刑事罪名入獄,立即失去部長資格與職位。而入獄的8人中有5人擁有民代職位,也使其民代職位立即喪失,3人為隸屬民主黨的直選民代,將由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重新選舉。 素貼及普提蓬在入獄後,分別在其臉書網頁上貼文表示,坦然接受法庭的公正判決,但對自己當時的「壯舉」無怨無悔,仍將秉持自己的政治理想,繼續效忠於國家和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