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全球反剩食運動,環保署將列管追蹤超市、賣場每年丟棄的食物量。 (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傳真) 【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全球興起「反剩食」運動,台灣也動起來。環保署今年將首度彙整連鎖超市、賣場、量販店丟掉的食物數量,規定業者申報丟棄的食物量與流向。衛福部、農委會也會根據剩食數量提出精進管制方案,避免過期品流入「黑市」後再進消費者口中,並研商剩食再利用方式。 根據聯合國農糧組織統計,全球每年浪費約4成食物;環保署也曾統計全台廚餘數量,發現每人每年約浪費100公斤食物。隨著地球資源日漸貧乏,超商、賣場等下架食物尤被視為剩食主要來源,法國、義大利等都已立法避免浪費。 超市、賣場、量販店等下架食品通常被報為事業廢棄物,過去官方未特別統計,去年甚至發生有業者將過期品回收混充賣給小吃店。 環保署廢管處長吳盛忠說,今年已要求業者提出去年丟棄的食物數量與流向,預計最快4月中公布後,未來將聯合衛福部、農委會等掌握剩食流向和有效利用。吳盛忠說,目前規畫未來只要是丟 棄食品都要申報,且不只大通路,小經銷商、小商店也要申報,登錄資料後,政府會聯合稽查。 吳盛忠表示,目前已有台中訂出食物銀行自治條例,今年1月中實施,由社會局主辦,透過衛生單位品質檢驗後,透過食物銀行日等妥善利用剩食,是全台第1個剩食相關的自治條例。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主任吳心萍表示,過去礙於不知道全台剩食數量有多少,因此沒辦法提出相關建議,未來民間團體也能據此提出相對應方式,讓剩食利用更有效率。 吳盛忠說,減少剩食除了是愛食、惜食,也能成為社區關懷、弱勢族群的社福資源;從環境角度看,若能讓剩食再回到餐桌,也是廢棄物源頭減量、友善環境的方式。 剩食餐廳、剩食超市是國外趨勢,如丹麥出現第1家只賣剩食的超市,法國立法規定超商不得丟棄還可食用的即期品,義大利也立法鼓勵超商捐贈剩食,荷蘭也有專賣剩食回收的餐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