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系北京4日電】國家衛生計生委日前召開會議,傳達了當局對郭伯雄案的通報。這表明,郭案已在中共內部予以通報。分析指,按照薄熙來、周永康等案件的慣例,類似通報以及各地方表態只有在結案後才會出現,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郭案或已庭審結案。 國家衛計委官方網站3日刊文稱,國家衛生計生委廉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1日在京召開,衛計委黨組成員、副主任馬曉偉傳達了中央關於郭伯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及其教訓的通報。 衛計委黨組書記李斌則代表黨組對中共中央關於郭伯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及其教訓的通報中的有關要求進行強調,並提出要堅決貫徹中央懲治腐敗零容忍的精神,堅持做到六個必須。 多維新聞報導,這是在移送司法機關八個月後,中國官方首次傳達郭伯雄案件通報。 報導稱,經觀察,官方關於「大老虎」違紀違法案及教訓的通報出現有規律。譬如,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醫治無效在醫院死亡。由於病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其不起訴,其涉嫌受賄犯罪所得依法處理。 隨後,浙江、湖北、陝西、安徽、湖南、新疆等地密集傳達學習了《中共中央關於徐才厚嚴重違紀違法案及其教訓的通報》。 相對於徐才厚的不起訴決定,周永康案的通報程序更明確。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案進行一審宣判。湖北省委於翌日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傳達學習中央關於周永康違法犯罪案及教訓的通報精神。 報導指出,從以上兩案例可看出,通常案件進入到一定的階段後,才會向各地進行傳達通報。因郭伯雄在任軍委副主席時分管總參、總裝兩大系統,多涉國家機密,可以推測郭伯雄案可能已採取秘密審判的形式做出了判決。 2015年4月9日,郭伯雄因涉嫌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7月30日,中央決定開除郭伯雄黨籍,對其涉嫌嚴重受賄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授權軍事檢察機關依法處理,距今已有八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