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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歌劇院捐贈爭議 中市議會提案「不捐了」 。(取自網路) 【泰國世界日報系台中報導】台中國家歌劇院捐贈中央掀波,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會聲明「(台中市議會)任何附帶決議都不具約束力」,引起台中市議會反彈,議員昨醞釀提案「不捐了」,要把歌劇院要回來。 台中市文化局長王志誠說,市府會堅持當初議會同意捐贈的附帶決議,努力與中央溝通。台中國家歌劇院營運小組強調,相關議題得由文化部發言。 台中歌劇院由台中市前市長胡志強規劃興建,日本建築師伊東豊雄設計,預計今年9月30日正式開幕;胡志強任內與台中市籍立委合作,修法將歌劇院納入國表藝中心,時任立委的台中市長林佳龍也大力推動。 台中市議會當時對於歌劇院捐給中央意見兩極,幾經論戰後同意,但附帶九項決議,要求扶持在地團隊、提供市民優惠票價與爭取中央等值回饋。 台中市文化局去年起,就與文化部、國表藝中心建立三方平台,協調移撥、點交與議會決議事項,有部分達成共識,但在市民優惠意見歧異,甚至引發藝文界論戰。 國表藝中心董事會近日開會,討論台中市議會捐贈歌劇院附帶決議,在官網聲明「歌劇院經議會同意無償捐贈中央,任何附帶決議都不具約束力」;歌劇院尚未納入國表藝,無法討論任何訴求或經營方向。 這項聲明引起台中市議會反彈,國民黨議員黃馨慧、李中說,「不具約束力」的說法相當刺耳,國民黨團將發動提案,把歌劇院要回來,不捐給中央了。國民黨團書記長楊正中說,將研究推動。 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吳敏濟說,中央聲明完全沒道理,歌劇院土地是台中的,經費也出一半,應該顧及在地感受,他希望理性溝通,也會透過黨籍立委發聲。民進黨議員曾朝榮說,此番言論讓人錯愕,對未來雙方合作會埋下心結。 台中市文化局長王志誠說,台中歌劇院土地由市府提供,總建造經費45億台中市出22億,與台北兩廳院、高雄衛武營中央全額負擔不同,年底無償捐贈國有後,交給國表藝中心經營,爭取市民優惠天經地義。 王志誠說,國表藝董事會的說明,對於台中市、文化部與國表藝的合作關係不是好現象,市府會堅持議會的九項附帶決議,努力向中央爭取與溝通。 已進駐台中歌劇院的國表藝台中歌劇院營運小組強調,相關問題得由文化部發言。據了解,國表藝董事會的決議是依法執行,因國表藝中心的設置規範,歌劇院「無償捐贈中央」,才會說附帶條件不具約束力;若市議會決定不捐中央,也要修改法源,中央予以尊重。 據了解,營運小組與台中市文化局的溝通已達「半年」,但目前尚未正式捐贈,法律上無法討論相關的附帶決議,未來完成捐贈程序後,附帶決議是營運小組的參考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