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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前總統馬英九出訪香港一案,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昨天召開記者會,宣布總統府已核定不予同意。(中央社) 【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申請本月15日應邀赴香港出席「亞洲出版業協會」(SOPA)2016年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擔任演講嘉賓案,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昨天在臨時記者會上宣布:「在國安問題的考量下,對於馬前總統赴香港總統府已核定不予同意。」 黃重諺昨天下午舉行記者會,提出不予同意的4項理由:一、前總統馬英九卸任不足1個月,其經管或接觸國家機密仍具高度保密;二、馬前總統任內所經管或接觸之國家機密檔案及資料,尚待時間清查確認;三、香港對我國家安全維護屬於高度敏感地區,出境管制風險難以管控;四、國安局與香港政府相關合作並無前例可循,本案時間緊迫,難以和中國大陸及香港政府充分協商。 對於前總統李登輝在卸任後1個月出訪英國,與馬前總統此次有何不同?黃重諺說,當時國家機密保護法還沒有制定,且沒有相關管制規定,至於馬前總統何時可以再提出申請,他表示,這是假設性問題,應要視不同出境的案件和事由來評估。 黃重諺說,專案小組認為本案是國家機密保護法公布施行以來,首度卸任總統於管制期間申請出境的個案,過去對於類似案件的准駁並無完整的審酌與評估作業流程;專案小組認為應參酌本案處理程序與經驗,以及行政院法務部相關法律見解,檢討修正總統府既有做法,以完備相關規範,建立常態性制度據以執行,落實國家機密保護法立法意旨及目的。 他表示,基於卸任總統在國家安全上的「重要性」、「特殊性」與「機敏性」,本案無前例可循,為求慎重,總統日前指示由總統府秘書長林碧炤與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吳釗燮共同召集組成專案評估小組,並函請國家安全會議、國安局、外交部、國防部、法務部、陸委會等6機關提供相關意見。 黃重諺指出,專案小組參考上述6個機關意見,及馬前總統辦公室補充書面資料,並經6月7日、8日二次會議後,建議總統對馬前總統的申請案不予同意。 黃重諺表示,並非為了阻撓馬前總統公開演說或國際發聲,此一行程所能達成之目的與我國國家安全利益可能造成的風險之間兩相權衡,尚難認為符合比例原則。專案小組也建議馬前總統可參考往例,在不須親自出境之下,以國際視訊會議等作法,達成發表演說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