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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屏東報導】屏東縣東港漁民昨上午啟程赴太平島。出發的5艘漁船當中,「海吉利號」為活魚運搬船,根據相關法規,「海吉利號」前往太平島恐違規,最重可能面臨吊照處分。漁業界普遍認為,這次漁民並非刻意違規,漁業署應從寬認定;但漁業署長陳添壽昨說,「還是要按規定來」。 根據規定,活魚運搬船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的特許直航行業,大多是載送魚貨到中國大陸定點港口,有固定航線,「海吉利號」出發到太平島將違規。 儘管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前天指出,不合規定的船就是不能出海,還強調「個人行為、自己負責」,但昨天漁民無懼違規,浩浩蕩蕩出海。至於後續漁民回台後,會如何處罰「海吉利號」?陳添壽昨天說,須等到船回台後,才能依具體違規事實來判定。 陳添壽也表示,漁船出發至太平島要費時多天,每艘漁船的燃料費及物資至少就得花費30萬元新台幣,漁業署不鼓勵這樣的行動,還建議漁民可順便捕魚回台賣販售,以抵銷開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