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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桃園報導】陸客團國道火燒車26死,案情有重大發展。桃園地檢署昨天證實遊覽車駕駛艙有2瓶汽油,行李箱有3瓶,幾乎可以確認是汽油助燃「有如在車內投汽油彈」,1分鐘內讓全車陷火海,至於引發汽油的火種,初判是電線走火,但要等鑑定報告確認。 對於誰帶汽油上車?警消研判以司機蘇明成機率較高,因為起火點就在駕駛座旁,且乘客幾乎用不到汽油。至於為何帶上車,有人認為是圖方便,有人懷疑「是不是有自殺念頭?」檢方表示還要查。 桃園地檢署指出,陸客團火燒車慘案,經採集檢體送驗,發現駕駛座有2個破損塑膠容器(應為裝牛奶的空瓶)內的殘留物、駕駛艙和前側門的燃燒殘餘物,都有汽油反應,車內地毯上也有汽油反應,下層行李箱還有3個容器裝汽油,都沒被燒過,確認當天瞬間大火,是駕駛座旁的汽油被引燃。 檢方也確認起火點在駕駛座附近的車體前段,與汽油擺放位置接近,應該是機械電線走火,然後引燃汽油。檢方日前解剖遊覽車司機蘇明成遺體,因嚴重碳化、陳屍駕駛座附近,檢警消在確認有汽油助燃後,研判司機在事故發生瞬間大火上身,立即失去意識或來不及應變,遊覽車在「無人操控」狀態下,行駛1000多公尺,且司機無法打開前、後車門讓乘客逃生,車子先擦撞內側護欄,車速減緩,直到撞上外側護欄才停下,右後門被護欄堵住造成全車罹難。 警消指出,事發當天,現場就「聞到濃濃的汽油味」,但遊覽車是用柴油,且底盤未起火、油箱口完好,為何會有汽油味,當時也納悶。檢方指出,在確認駕駛艙有存放汽油後,將等火災調查報告出爐確定起火點、起火原因,才能釐清全貌。 桃園市消防局指出,汽油有瞬間助燃、擴大燃燒的效果,在密閉空間甚至會引發爆炸,遊覽車因空間狹小,1分鐘內就會濃煙滿布,嗆昏乘客,2分鐘內火勢擴大或會出現「閃燃」,逃生難度隨之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