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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綜合報導】遼寧陸客團火燒車釀26死慘劇,檢方除確認遊覽車司機蘇明成酒後上路,昨天又傳出他被控性侵女導遊案於上月24日被二審判刑五年,民事部分今年3月被判賠90萬元台幣,他因此忿忿不平,曾在審判期間怒嗆:「我要學鄭捷殺幾個人,或是開遊覽車去撞!」火燒車意外是否與性侵案有關?檢方僅表示一切都還在調查,不排除任何可能。 玫瑰石通運總經理林靖樺回應,蘇明成去年8月改名,9月到公司上班,公司雖然知道他曾改名,但直到昨天才得知他曾涉性侵案,「如果事先知道,不會錄取他。」 曾和蘇明成合作過的一名導遊說,2014年剛發生鄭捷殺人案,大家談到鄭捷不是痛罵就是畏懼,蘇明成卻笑著說:「我也想和他(指鄭捷)一樣!」印象中蘇明成有說:「我要學鄭捷殺幾個人,或是開遊覽車去撞!」他以為這只是玩笑話,沒放在心上。 這名導遊表示,因蘇明成改了名字,火燒車發生後,他沒聯想到,直到昨天看到報紙刊登蘇的照片,才驚覺是他。 蘇明成的骨灰昨天由家屬從桃園抱至高雄岡山納骨塔,面對媒體不發一語,由禮儀人員拿著多把大黑傘遮擋,快速離去。 法院判決指出,本名蘇忠華的蘇明成於2013年10月12日載陸客團下榻花蓮某汽車旅館,晚間藉口討論行程約女導遊到房間,涉嫌性侵女導遊。蘇明成警詢時供稱當時酒喝多了,以為女導遊同意才動手。檢方偵訊時則辯稱司機跟導遊關係複雜,是誤會對方意思,法院審理時又改口是兩情相悅,還說女導遊上廁所沒關門,有挑逗意味。 不過旅館人員作證,女導遊奔出房間後披頭散髮、模樣飽受驚恐,還掀開連身裙證明沒穿內褲,胸部紅腫。蘇當時還說「事情到這邊就好,不要鬧大。」旅館張姓女員工也證稱陪伴女導遊時發現其背部和胸部都有抓痕、壓痕,情緒非常不穩定,一直在哭。 法官調查發現,蘇事發當時坐的位置根本看不到女導遊如廁情況,加上證人供述,不採信蘇辯詞;花蓮地方法院於前年9月判蘇五年,花蓮高分院上月24日駁回蘇的上訴,維持五年徒刑。另女導遊向蘇求償90萬元台幣,花蓮地院於今年3月判准。 據了解,蘇明成6月17日開始休假,7月12日回公司上班就接遼寧陸客團,就發生火燒車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