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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行洗錢案,昨天下午以證人身分約談兆豐金前董座蔡友才、現任董座徐光曦到案說明,訊後檢方將蔡友才由他字案被告轉列偵字案被告,並諭令限制出境、出海及小三通。 兆豐銀紐約分行遭美重罰57億元新台幣,台灣高檢署前天召集金管會、台北地檢署、調查局等單位開會,會中認為全案涉及違反銀行法、金融公司控股法、洗錢防制法,決定交由台北地檢署調查。 北檢昨天由主任檢察官周士榆等5名檢察官分別向財政部、金管會、兆豐銀調閱相關資料釐清案情。周士榆曾借調台高檢查黑中心、特偵組辦案,曾偵辦國務機要費案、股市禿鷹案等大案。5名檢察官中,王珮儒也具備美國紐約州律師執照。 北檢昨晚召開記者會公布兆豐銀6大缺失,北檢初步判讀,兆豐總行對於紐約分行和巴拿馬2間分行間的可疑交易風險,竟呈現漠視態度,欠缺謹慎監督,並強調台灣總行常以會議流程代替會議記錄,都是紐約州金融服務管理局(DFS)認定的嚴重缺失。 由於兆豐相關人士皆屬金融專業人士,何以如此漠視,是否涉有刑事不法或背信之責,北檢表示,尚待查證,全案朝向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及金融控股公司法偵辦。 王珮儒表示,自DFS及相關國際網站蒐集本案資訊,包括新聞稿和協商命令等,初步判讀結果認為,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裁罰的基礎事實分別為:內控缺失、未能有效解釋紐約分行和巴拿馬分行間的可疑洗錢交易、未能實施實地查核與不適切的風險評估政策程序、台灣總行欠缺謹慎監督、紐約分行對於DFS審查報告提出令人不安和不屑一顧的回應等。 另外,兆豐金現任董座徐光曦也以證人身分到案說明,他表示,才上任一個禮拜,目前對很多事不清楚。 蔡友才昨天也發表4點聲明表示,指紐約分行將改善計畫提報美方後,回報總行稱美方應可接受,且美方並未表示其他意見,離職前認為已將全套改善計畫送至美方,並獲告知將於8月26日複查,已依檢查報告之處理程序,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