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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台北市民陳長壽過世後留下約9億元的土地、存款遺產及近2億元(台幣,下同,約632.6萬美元)遺產稅,6名繼承人先是隱匿陳的死亡訊息,將繼承的土地轉賣給建商,還故意將名下財產贈予配偶,規避繳遺產稅。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日前向台北法院聲請管收6人獲准,年齡最大的長女陳美惠已經75歲,創下遺產稅案件管收最多人紀錄。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調查,陳長壽在1997年10月過世後,台北國稅局核定遺產稅近2億元;台北分署多年來只執行9500多萬元,仍有8500多萬元追討無著。 台北分署深入追查發現,陳長壽的遺產中有三筆在內湖區西湖段的土地;他的繼承人在陳過世後,私下將這三筆土地賣給建商,並與建商共謀隱匿陳長壽死亡訊息,直接向地政機關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獲利約8億8000萬元。 法律規定,繼承人必須先繳清遺產稅才能繼承遺產;陳長壽的繼承人,卻先以南港區的土地提供給國稅局作遺產稅的擔保,等國稅局塗銷他們的不動產禁止處分後,便將個人所有的不動產出售、贈與配偶,或高額抵押給配偶作為贍養費的擔保。 國稅局後來發現南港的土地不足以支付遺產稅,重新向繼承人追討,卻發現他們名下已無不動產可擔保。 台北分署上周五對六名繼承人下達最後通諜,要求他們繳清欠稅或提供擔保,六人卻稱逾10億的遺產都已花光,還回答不出錢花到那裡。 行政執行官認為六人處理遺產的過程中,得到超出遺產稅數倍的金額,還故意處分名下財產,明顯規避繳稅,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六人都暫時被管收在台北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