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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為改善空汙,雲林縣政府針對電力設施自訂加嚴標準的「雲林縣電力設施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已獲環保署核定,為全國最嚴格的傳統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縣府表示,新標準預定10天內完成公告,公告後半年實施。 此一標準被外界認為是針對台塑六輕麥寮廠而來,台塑昨天痛批「中央一套、地方一套」,不能只針對特定工廠,且六輕建廠在沿海,對於內陸地區空氣汙染小,六輕實已做到,但雲林仍受北方的汙染源影響,空氣不佳。 為減少事業排放空氣汙染物,雲林去年公告《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但環保署認為牴觸中央法令,縣政府又送出地方加嚴的「雲林縣電力設施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9月21日獲環保署通過。 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空氣品質不良指標汙染物以臭氧及懸浮微粒為主,細懸浮微粒(PM2.5)很多是由其前驅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轉換而來,必須管制,為加強六輕防汙,用行政手段從源頭及管末執行控管。 林長造說,源頭管制部分,麥寮汽電公司使用生煤原本一次展延五年,目前加嚴管控以二年一次審查,以近五年生煤使用量的最低用度核可使用量,預估減少百分之二十生煤使用,但六輕管理部不服,日前提行政訴願。 管末部分,縣內電力業主要使用高硫分生煤及石油焦作燃料,燃燒過程排放大量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以及戴奧辛等有害物質,直接衝擊大氣環境。 林長造強調,為達空氣品質改善及排放量管制實際減量效果,才會針對電力設施訂定加嚴標準,包括總懸浮微粒、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未來一旦檢測超過加嚴排放標準,將依空氣汙染防制法裁罰,罰鍰從10萬元起跳,最高100萬元。 對此,台塑集團麥寮管理部副總陳文仰昨天表示,既然是中央拍板的政策,就應該全縣甚至全國執行,或是修改現行法條,而非針對特定工廠;至於是否遵守法規,新設設備管控排放量,他說,仍會跟縣府溝通。 環保人士陳清圳則指出,雲林縣政府跨出第一步,中期計畫呢?他說,防治不是指定法條而已,要落實監督,台中市針對空汙紫爆期要求工廠配合禁止燃燒,降低空汙指數,雲林也可比照辦理。 陳文仰再爆,六輕麥寮汽電公司的「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金」,1億5000萬元剛入縣庫,環保局就宣布加嚴管制燃煤發電,做法令人髮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