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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為解決偏遠學校師資不足、流動率太高等問題,教育部昨公布「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規定未來分發到偏遠學校的公費生、及專為偏遠學校舉辦的教師甄選,初聘教師都要綁6年才能介聘到非偏遠學校。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昨指出,這是政府首次針對偏鄉教育訂定的專法,適用學校包括位於離島、山地鄉、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海拔1000公尺以上地區、或其他交通不便等學校,粗估約500、600所中小學適用,若立法順利,最快明年8月起實施。 林騰蛟說,目前根據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初聘專任教師,不論公費生與否,都要綁6年才能調到台灣本島;非離島公費生則要綁4年才能調離;其他地區一般初聘老師只綁3年就可調校,導致很多非離島的偏鄉學校師資流動率太高,影響學生受教品質。 林騰蛟指出,將來修法通過,分發到離島或其他偏遠地區學校公費生,一律綁6年,中途離職要依比率賠公費;一般老師若參加專為偏遠學校舉辦的單獨或聯合甄選,初聘也要綁6年,若不願被綁,要辭職重新甄選別校教師;但若參加非為偏鄉學校專辦的教師甄選,則不受限,仍只綁約3年。 到偏遠學校任教綁約6年,會不會影響老師報考意願?林騰蛟說,目前偏遠學校很多只開出代理代課缺,工作不穩定,才乏人問津;但只要開專任職缺,再偏遠都有人考,綁約6年影響應該不大。 林騰蛟說,教育部也祭出一連串誘因,到離島偏鄉任教除原有幾千元到上萬元新台幣不等的加給,未來住宿免費;自願赴偏鄉或久任偏遠學校的績優教師還可額外獎勵,領交通等其他津貼,月入最多可增加2萬元;教育部也會提高偏鄉小校教師員額,減少行政負擔。 此外,偏遠學校若甄選專任教師有困難,未來可控管3分之1以下員額的人事經費,甄選代理教師,一聘最多2年,通過考核得續聘,不用再重新甄選;辦學績優的偏遠學校校長,也可不受連任1次限制,深耕偏鄉教育。 林騰蛟指出,教育部也鼓勵有熱忱的教師留職停薪,到偏遠學校當「訪問教師」,最長3年,期滿可歸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