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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昨日召開第16次會議,聚焦年金請領資格,對於各職業退休制度請領年齡與退休年齡脫鉤、請領年齡延後至65歲,並搭配二至五年減額年金(提早領、但打折領)具有高度共識。 惟對於警消等因職業屬性而具有「危勞」特質,不適合太長工作,將給予特殊考量。至於公立幼兒園及國中小教師(高中職以下教師)是否列「危勞」職業,仍有爭議。 危勞成為昨日年金改革委員會討論焦點。「公務人員退休法」第4條的「危勞降齡」規定,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者,由主管機關就其職務性質具體規定危險及勞力範圍,送經銓敘部認定後,退休年齡酌予減低,但不得少於50歲。 政務委員林萬億會後表示,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家會依職業屬性,認定為不適合太長久工作,請領年齡會較標準請領年齡來得早,例如運動員、運動教練、芭蕾舞者、飛機機師等;德國亦對警消給予特殊考量,准提早三年、即62歲請領年金。 林萬億表示,未來各職業退休制度將會個別考量「危勞」職業,但全世界還沒有將老師列為危勞職業的例子。他強調,危勞職業的認定標準和請領年齡都應嚴格且一致,否則每個人都會認為自己職業很「危勞」。年改會難得有重大共識,多數委員認為各職業退休制度不論是在請領資格、給付水準等,都應有一致邏輯,而勞保已率先將請領年齡延至65歲,昨日會議上幾乎沒有人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