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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桃園北報導】桃園市吳姓男子聘泰國籍男子當家庭監護工,卻帶到自己開的泰式料理餐廳當廚師,結果同是泰籍的妻子竟和廚師發生姦情;吳男還被泰男毆傷,最後提告讓對方判刑七個月驅逐出境,但違法指派工作又挨罰三萬元台幣(約900美元),付出不小代價。 吳男今年3月就發現妻子與外勞有染,當時為了家庭和諧隱忍,未料兩人事隔一個月再犯。吳男指控,今年4月30日,他開車載妻子去店裡開門營業,沒想到才和小孩在外等候短短十分鐘,兩人竟又在店裡發生性關係;他事後察覺妻子神情有異,檢查內褲發現姦情。 吳妻說,原本怕丈夫發現而拒絕,但外勞一再要求並稱只要「一下下,」兩人才在客人用餐區發生關係;吳男得知後忍無可忍,和外勞理論並決定報警,結果遭外勞拳腳相向,左臉、左肩多處挫傷。 警詢時外勞辯稱吳男先動手傷人,他自衛才會還手,到了地檢署又說是互毆,但身上無明顯傷痕,也沒驗傷或提告;法官最後依相姦、傷害兩罪嫌判處泰勞七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刑責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吳男最後打贏官司,但因為指派外勞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被桃園市勞動局開罰三萬元,賠了夫人又「折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