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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海軍今年發生「雄三」飛彈誤射事件,造成翔利昇漁船船長黃文忠當場死亡,家屬向海軍司令部請求國家賠償。雙方經協議,行政院已核訂賠償黃文忠遺眷3484萬元新台幣,黃家人最快今天會辦理受償手續。 黃文忠二弟黃文發昨天受訪表示,哥哥生前認真工作,農曆過年也出海作業,這麼努力卻不幸被飛彈打死,再多錢也喚不回大哥的生命。 海軍金江艦7月1日發生誤擊漁船事件,黃文忠當場死亡,船隻也被摧毀,黃的兒子和2名外籍漁工都受傷。高雄地檢署介入偵辦,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海軍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飛彈中士高嘉駿,目前移審法院審理。 黃文忠的父親、配偶、2個兒子、女兒共5人,向海軍司令部請求國賠。國賠案採協議先行原則,以賠償義務機關有無故意、過失為認定標準,黃家人求償項目包括精神慰撫金、喪葬費、傷後勞動損失以及漁船本體的財損等。 協議會中,海軍司令部代表自承有過失,同意賠付,並談定賠償黃家人共3484萬元;由於國賠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案件,須報請行政院再核定,法務部陳報,上周獲行政院核准撥款。 國賠業務分中央、地方雙軌,中央機關預算撥給法務部執行,地方機關由地方政府負責。法務部今年獲編預算為4099萬元;資料顯示,1至11月辦理國賠案20案,「最大賠戶」國防部賠償5案,連同最新出爐的「雄三案」,國防部賠償總額逼近7300萬元。 法務部表示,今年迄今,國賠賠出9996萬元,預算不足部分,將向行政院申請第二預備金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