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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南報導】台南市永康區維冠大樓因一連串疏失造成耐震力不足,今年初南台大震中倒塌,釀成115人死亡、103人輕重傷。一審合議庭昨天依業務過失致死判處建商林明輝等5人各5年徒刑、併科罰金9萬元。法官無奈表示,即使已判最重刑度仍嫌不足。維冠受災戶、被截掉左腿的李宗典及受災家屬等人到場聆聽判決。 家屬認為如此重大疏失所造成的災害,「判五年用命來換都不夠」,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表示,這是修法的問題。法界人士表示,酒駕致人於死刑罰太輕,也是人民看不下去,因此修法加重刑責;新政府推司法改革、轉型正義,對於重大建物、公共工程或交通運輸,應疏失導致重大傷亡,應加重刑罰。 李宗典的大姐李肅椊代表受災戶及家屬發表聯合聲明說「無法接受」,她表示,這份判決無法喚回最愛的家人及115條人命,這些當初蓋章的官員竟可以全身而退,難道官員可以不用負一丁點責任嗎? 李肅椊表示,台灣的建築法規不嚴謹,無法保障人民的財產安全,難道還要再出現第2棟維冠嗎?真的要拿人民生命換取教訓,真的要用人命來換才有真相嗎? 她強調,受災家屬會有後續的動作,追求屬於他們的公平正義。 失去小兒子和媳婦的潘姓受災戶家屬哭說,這份判決對死者不公平,他們死的很冤枉,他們不應該死的,這口氣吞不下去。 維冠大樓倒塌後,林明輝、鄭進貴及張魁寶被收押,鄭進貴、張魁寶4月7日各以200萬元交保,禁止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林明輝經7月7日、9月7日及11月7日裁定延伸,目前在押中。 民事訴訟也進行中,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求償62億7000多萬,另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為被害人及家屬求償25億餘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