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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勞基法1例1休修正案上周已經上路,日前傳出勞工已排定休息日上班但又臨時無法出勤,必須依據1993年的函釋「請假」,引發雇主可否追回事假與病假薪資爭議,勞動部長郭芳煜昨天回應,1周內修正相關規範。 依據勞動部前身勞委會1993年的函釋,勞工同意在假日出勤,又無法完成已答應出勤時數,須以「勞工請假規則」請假,勞工請事假雇主無須支付薪資、病假以半薪計算。 有雇主質疑,休息日加班費加碼計算,4小時以上未滿8小時以8小時計算,勞工如果出勤6小時,得給付8小時工資;但勞工請假2小時,是否可追回工資?又「請假可否列入全勤獎金計算」? 郭芳煜說,「確實有檢討的必要」,若依據函釋,請假方式會影響勞工的權益,且違背勞基法加碼加班費的規範,勞動部會找專家學者,1周內修改相關規範。 立委李彥秀昨天質詢時怒批勞動部,她說,1例1休通過後,勞動部竟然沒相關配套措施,遇到問題就「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質疑勞基法修正草案,只是為了砍勞工7天假。 李彥秀還說,1例1休上路不僅私部門沒準備好,連公家單位也措手不及,北市府約增加新台幣8000萬元加班費、新北則稱多8億元,以往問題將逐漸浮現。 針對新北政府稱因1例1休,技工、工友等加班費支出恐增加8億元,郭芳煜回應,「算法好像有問題」,休息日不一定得排在周六,如果活動比較多,勞工休息日可以錯開排定;如果不是休息日出勤,就不會有加碼加班費問題。 郭芳煜還說,針對1例1休各種問題、勞動部今、明2天會蒐集後開會,儘速在新的年度前做出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