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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喬安。(泰國世界日報系資料照片) 【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本名劉依函)前年底遭週刊踢爆是高檔援交妹,她控告週刊妨害名譽,北檢傳她作證時,她堅稱去賣酒,但檢方勘驗LINE對話紀錄等,認定她說法不實涉嫌偽證。昨依偽證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劉喬安先前控告時任週刊社長及撰稿記者等人涉嫌妨害名譽、妨害秘密。妨害名譽部分雙方和解,妨害秘密部分,檢方認定週刊是為揭發賣淫集團才偷拍,非為營利目的,日前將相關被告不起訴。 北檢調查此案時,曾以證人身分傳喚劉喬安出庭,她簽名具結,針對檢方詢問她當天去飯店的動機,她證稱是去賣酒,而非週刊報導是去援交。但檢方陸續傳喚壹週刊相關人士,並勘驗劉女被拍的影片,及她與記者間的LINE對話紀錄,認定劉女稱去賣酒的說法不實,另簽分偽證罪查辦。 劉喬安前年底被週刊報導在北市知名飯店與港男援交,價碼從10萬改至3萬元新台幣,劉女不願意,還說這是酒店小姐的價碼,她並非酒店小姐,最後劉女對港男說:「我可以便宜一點,因為我覺得你人很nice,可是3萬我真的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