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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媒體人吳子嘉撰文指控「馬團隊在總統競選期間,曾收了頂新魏家逾10億的政治獻金」、「一次出手就是逾10億的政治獻金」,遭前總統馬英九提民事訴訟求償300萬並登報道歉。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吳未經合理查證,昨判他應給付180萬元、登報道歉,可上訴。 法院認為,吳子嘉的文章內容是可證明真偽的「事實陳述」,且指述馬英九及競選團隊在2012大選期間,收受頂新魏家逾10萬政治獻金,以掩護馬貪污等言論,足以讓閱讀者產生馬不法的認知,已使他名譽受損。 法院指出,吳的言論屬是事實陳述,需證明為真實或經合理查證,而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吳雖抗辯提出報導內容,提及總統府前秘書長陳師孟聽聞李遠哲指出馬曾收兩名科技業者各五億政治獻金,但這跟是否收頂新10億無關連性,且吳承認撰文前沒向李、陳等人查證。他僅憑提出幾份無法證明或可合理查證的報章雜誌說法,屬故意侵害馬英九名譽。 吳子嘉在前年10月15日在美麗島電子報,撰文指稱馬英九團隊收受頂新超過10億元非法政治獻金。馬英九多次否認收錢,要求吳子嘉道歉未果便提告求償。 馬英九指控,吳子嘉文章標題「吃頂新黑錢,馬英九準備坐牢?」,內容提及「馬團隊拿人手短、吃人嘴軟,只好掩護頂新魏家,來掩飾自己貪污事實」等,但事實上無論是馬本人或競選團隊,都沒有吳講的這些事,吳子嘉沒合理查證,已使他名譽受損。 吳子嘉辯稱,他的言論都是指「馬團隊、馬陣營、馬政府」,不是以馬英九當評論對象,他名譽權沒受損;且發表言論時,都是確信內容是真實,加上馬英九身為總統,行為舉止應接受公眾較嚴厲檢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