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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喧騰一時的媽媽嘴雙屍命案凶嫌謝依涵,三度被判死刑,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昨天改判無期徒刑;被害人家屬痛批,「兩條人命ㄟ,沒道歉沒賠償」、「司法不符人民期待」; 檢方表示會與被害家屬討論後上訴。 合議庭指出,法院委託警大教授沈勝昂和台大教授趙儀珊為謝做心理鑑定,都認為她「沒有反社會人格」,她的前雇主、顧客、室友與朋友們都持續寫信給她,沒有放棄她,再犯可能性低:「死刑等於剝奪她的自新機會,即使只有一絲矯治可能,都不應輕易判死刑。」 死者陳進福妹婿氣得說:「被害人的人權是擺在哪,兩條人命啊!」「我們只是要求她把真相講出來,但她一直編謊話,蒙騙法官。」陳的律師魏憶龍說,看不出謝有悔改,沒有說出真相,還在被害人家屬的傷口上灑鹽,對法院判決,感到遺憾。 合議庭表示,法院必須揚棄報應刑的觀念,社會多數民意雖主張死刑應存在,但犯罪是一場悲劇,常是被告個人和家庭社會因素結合而成,刑罰是最後的手段,剝奪生命的死刑更是非同小可,必須衡酌各種事由和被告有無教化的可能。 曾參與偵辦本案的檢、警無奈,有辦案人員引韓非子「難二」之言,形容這判決是「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盜賊者傷良民。」 法界指出,以前死刑被改判,理由曾有「考試考得很好」、「真心悔改」等被告可教化的成效上,本案依鑑定報告,增加過去與謝不友善對象對謝態度的轉變,究竟是特定法庭的獨到見解?還是未來會成為統一見解?仍待觀察。 謝依涵(31歲)在新北市八里區媽媽嘴咖啡店店長時,與常客陳進福、張翠萍夫妻熟識頻繁往來。2010年初起,陳進福不定期以金錢資助謝,提供資金及傳授教導謝投資股票,帶謝去證券公司開戶,有意認謝為乾女兒。謝後來卻殺害陳進福夫妻,盜領兩人存款。 謝辯稱犯罪動機是想擺脫與陳男的不倫關係,但無法指出陳進福鮮為人知的身體特徵,在謝供稱與陳進福發生關係的房間,未發現有與謝DNA符合之毛髮,但她確曾接受陳進福的金錢資助。法官認定她是因家計負擔,起意殺人盜領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