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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曾在Uber登記註冊的陳姓男子,去年載到酒醉不醒的女乘客,竟將她載往賓館性侵。桃園地院昨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陳7年4個月徒刑;這是台灣首例Uber司機性侵案件。 Uber在案發後表示,這是非常令人痛心的事件,公司嚴禁不符平台規範的不當行為,並全力配合調查。Uber團隊接獲通報後,即停止陳男與Uber平台的合作關係,解除他透過平台接案權限。 桃園地院調查,35歲陳姓男子去年8月15日凌晨接獲Uber網路平台派遣,到台北市林森北路搭載一名女子,陳抵達後看到叫車的年輕辣妹穿著性感,喝得醉茫茫,聲稱要到西門町某KTV和友人相會續攤。車子抵達西門町後,女生因喝到茫,忘了店名,又在車上醉倒,陳姓司機認為有機可乘,直接開到桃園市汽車賓館。 陳男把酒醉女帶進賓館後,脫光對方衣物,對女子性侵,女生一度痛到驚醒,驚見被陌生人占便宜,當場抗拒並說「不要」;為閃躲,還滾到床邊,陳將她拉回硬上,完事後把女子留在賓館獨自離去,女生上午清醒後報警。 因Uber叫車都留有紀錄,檢警根據Uber車籍查詢、派遣通知、行車歷史圖和行車軌跡、汽車旅館監視器等,查出是陳作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