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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去年在臉書上分享父親擔心安全而反對她做模特兒工作。(取自臉書) 【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身背4條通緝的程姓男子,3天前與女模梁姓女友,涉嫌藉拍廣告之名約出陳姓網拍女模,騙到台北市一處廢棄商場性侵後勒斃對方洗劫財物並棄屍;程犯案後盜刷被害人信用卡,帶梁女南下台中逛街遊玩投宿高級飯店,因被害人手機意外被飯店員工發現,全案曝光後也揭露現行預防性侵犯再犯機制的漏洞。 程、梁昨天被依強盜殺人、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梁女就讀的科技大學得知她涉案後,將她退學。 警方調查,程男(24歲)有竊盜、妨害性自主、傷害、詐欺等前科,目前身背詐欺、妨害性自主4條通緝;他供稱因22歲梁姓女友抱怨同是女模的被害人常與她競爭發生嫌隙,密謀教訓對方,才犯下這起命案。 梁女矢口否認涉案,堅稱與死者兩人情同姊妹,有工作都會介紹給對方,得知陳遭男友殺害感到憤怒又難過。 程姓男子早在4年前,就曾因與未成年少女發生4次性行為,遭少女母親提告後,因雙方和解,被法院判處5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確定;去年底,他也被另名女模控告涉性侵、詐欺,如今更涉嫌性侵女模後殺人。 程曾多次犯下性犯罪,被辦案人員視為性犯罪高度風險的人,卻不甩現行對性犯罪者強制治療規定,進而犯下滔天大案,現行機制漏洞引發關注。 有法官指出,實務上,目前性犯罪者若情節不重大,即使被判緩刑確定,依法仍要交由各地衛生局通知他到醫院評估有無身心治療的必要,第一次通知不到,會處以1萬到5萬以下罰鍰,第二次通知不到,各地衛生局就會依違反性侵害防治法罪將他函送法辦,但衛生局沒有類似警方的強制力,較容易發生屢傳不到的狀況。 法務部對高危險群性侵犯假釋出獄後,雖訂有配戴電子腳鐐措施,但曾引起人權爭議,也曾發生戴電子腳鐐破壞機器、再犯等狀況。 法界人士建議,應接受強制治療的性犯罪者若第一次傳不到,罰鍰也沒用,衛生局可將名單交由警方列管,由警方以類似「毒品人口」的方式,強制將性犯罪者送醫院評估,建議政府修法遏制類似事件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