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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昨天是三八婦女節,勞動部公布「2016年職場性別平等及就業平等實施概況」,結果顯示,事業單位除了提供家庭照顧假比率為77%,其餘各項性別平等措施比率都在80%以上,安胎假、產假等母性保護假別在90%以上。職場就業歧視男女都以「年齡歧視」最多,男性其次則是「階級」及「黨派」歧視較多。 在性騷擾防治方面,去年員工規模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占85.7%,較2002年提高50.2個百分點,逐年提升。 受僱者最近一年在工作場所遭受性騷擾,女性3.5%,高於男性的0.8%。女性遭受性騷擾加害者,以「客戶」或「同事」較高,分別占1.5%、1.4%,其次為「上司」占0.8%。 去年事業單位同意員工申請性別工作平等法各項措施比率,除家庭照顧假77.1%,其餘均達八成以上,其中對母性保護相關假別,以「產假」占94.7%最高,「安胎休養」占91.8%,「流產假」占91.7%。 近年全台力行鼓勵生育,事業單位設立托兒設施比率也大幅提高,僱用250人以上事業單位設立「托兒服務機構」或提供「托兒措施」比率為81.5%,較2002年提高45.2個百分點,設置「哺(集)乳室」比率為84.2%,較2002年上升64.6個百分點。 受僱者最近一年未遭受就業歧視比率都在93%以上,遭受就業歧視以「年齡」因素最多,男性占7.4%、女性占6.2%,其次男性為「階級」及「黨派」,占3.5%、3.2%,女性為「階級」占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