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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監察院調查台中BRT廢止案,認為藍綠執政都有缺失,將提案糾正台中市政府。報告指出,前市長胡志強任內倉促推動BRT,留下後遺症招民怨。林佳龍團隊不思改善就廢BRT,不顧施政須一致,且長期閒置雙節公車及站體設備,浪費鉅額公帑。 台中BRT公車捷運系統2014年7月27日由胡志強宣布通車,隔年7月8日林佳龍接任市長,第一件事就廢BRT,改成優化公車專用道。原BRT藍線民營車輛改成市公車300路,短命的台中BRT僅試營運一牛,正式走入歷史。 監察院前年4月接獲民眾陳情,指台灣大道弘光科大與靜宜大學路段,車禍頻傳,疑與BRT占用車道且站體設計不良有關。另去年3月有國民黨議員李中與黃馨慧到監院檢舉林佳龍團體廢BRT浪費公帑。 監察院去年7月針對BRT陳情與檢舉案展開調查,今年3月14日提出調查報告。 監院指出,前台中市長胡志強推動BRT藍線,但未考量台灣大道六、七段的長直陡坡,新建BRT站體影響行車應變的視距,快慢車道交錯等,車禍數逐年明顯增加,成為易肇事路段。 林佳龍市府成立BRT體檢及改善專案小組,結果「土木營建」、「車輛機電」及「交通管理」等都有尚待改善情事,相關設施確有疏漏或缺失,顯見推動太倉促,招致民怨,有疏失。 林佳龍團隊上任後,就以BRT是一場騙局,廢止BRT系統。監院指出,BRT系統是台中近年重大交通計畫,試營運還沒達預估運量,林團隊就以BRT沒有獨立專用路權、缺乏絕對優先號誌通行權、行控中心無法與車輛及車站進行三方通話及系統管理等設備缺失,認定無法發揮BRT的功能與效益而廢止。 但依據交通部解釋,BRT系統是因地制宜採取符合適用環境的技術型式,上述所謂的缺失並非必要條件。監院指出,市府不思有效提升改善,竟將多年規劃的BRT系統全盤廢止。不符施政一致性、大眾運輸的長遠性及重大投資的經濟性,有損市府形象,核定有違失。 還有,台中BRT藍線的建置、營運及廢止,未擬妥因應對策,市府就將車輛及財產設備閒置,部分工程尚未完成驗收,監院質疑有浪費公帑之嫌。 監察院要求交通部,補助台中市政府建置BRT系統及購買雙節公車,但改為「優化公車專用道」,與原補助名目不同,且雙節公車遭閒置或功能不彰,交通部未盡監督之責,應檢討改善。 監院將提案糾正台中市政府,主管單位交通局局長王義川說,他尊重監院的決定。至於雙節公車閒置一事,目前32輛雙節巴士都已出租給民營業者使用;BRT站體使用的設備,因系統無法升級使用,目前交付仲裁。前交通局長林良泰則未接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