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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三分組會議昨天討論法官多元晉用方案,決議放寬法官任用資格,包括專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並具備公務員資格者皆可轉任法官,並通過增加「兼職法官」、「定期法官」制度,符合人事多元晉用的政策目的。 法官多元晉用制的原由,是司法院過去為回應民間「奶嘴法官」的譏評,因此提案將有經驗的社會人士引入審判體系,但實施多年,效果不佳,只有74名律師成功轉任法官,且有64人是執業不到6年的律師,完全沒有法律學者。 會議決議放寬進用門檻,讓專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且具公務員者得任用為法官,同時認同司法院提案,建立由法律人擔任「兼職法官」及「定期法官」,從培訓制度、經濟條件及退養保障上增加資深律師、學者轉任法官的誘因。 昨天會議除決議放寬法官晉用標準,並通過「改變司法體制內判例文增加化」、「增加民間社福機構及社會改革團體為司法官學院實習地點」、「減少法官、檢察官的工作量」、「簡化書類」以及「檢討高檢署、高院人力配置問題,設計能讓高檢署、高院人力回流地檢署及地院的機制」等多項決議。 司法院拋出「兼職法官」、「定期法官」,是為補充審判人力不足,並將專業知識引進審判實務,但有委員認為專業人士擔任專家證人或鑑定人接受當事人詰問即可,法務部參事陳瑞仁則建議比照美國讓退休法官擔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