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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法務部長邱太三上周在憲法法庭的發言引發各界討論,他昨天親上火線說明指出,法務部絕不阻擋任何人追求幸福的權利 ,並強調在憲法法庭他曾就婚姻自由與宗教自由、思想自由等發生衝突時的問題有所論述。他表示,不管是一步到位或漸進式修法,只要不會造成法律間衝突,他都支持。 邱太三上周五出席憲法法庭以主管機關立場說明民法不違憲,因「考考妣妣」說成為焦點。儘管邱事後多次強調修母法或立專法都保持態度開放,但輿論砲火仍烈,法務部因此提出當天各方發言逐字稿說明。 邱太三說,他談到「考考妣妣」是因聲請人問他修法會不會影響社會秩序,他就所看到的事實提供意見參考,並沒有反對同婚之意;對於修法可能造成的法律衝突、尤是憲法價值的衝突,包括與宗教自由、學術自由、個人思想自由或契約自由等,也都提出意見。 邱太三在憲法法庭最後論述時提到,在宗教自由上,其他國家神職人員可否拒絕對同性婚姻證婚?有無義務提供教會場所?在契約自由上,曾有遊覽車司機拒絕載挺同人士到台北遊行,這樣的契約自由可不可以給予尊重?這是思考這個議題應該特別注意。 邱太三也針對憲法價值的秩序相衝突時,如婚姻自由與宗教自由、學術自由、契約自由發生衝突時,到底應如何兼顧?釋憲者如何考量對文化習俗、宗教、政治、政經社會、道德倫理、現實社會秩序影響相平衡?對鑑定人劉宏恩副教授兩度提問,邱太三昨天說,他原希望劉宏恩能提供修法方向,可惜劉沒有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