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29日電】無業、久病的41歲魏姓男子,因求學期間成績差被同儕嘲諷,記恨20年。去年12月26日深夜,在五小時內到其中四人住處前縱火,波及無辜,造成四、五人嗆傷;台中地檢署昨依殺人未遂、公共危險等罪嫌起訴他。 檢方起訴指出,魏男想起20多年前就讀專科、高職期間結識的梁姓友人及曹姓、林姓、高姓男同學於就學期間常對他言詞嘲諷,自己現在卻多病、落魄,決定到四人住處縱火報復。 去年12月26曰深夜11時許,魏騎車至台中市梁男居住的大樓,將易燃液體灑在電梯間,以打火機點燃,再將電梯按至七樓,造成大樓地下室變電箱、水電管線燒毀,兩輛轎車全毀,一輛半毀,六、七樓住戶受災。 27日凌晨零時42分許,他再騎機車至彰化縣曹姓同學家縱火;2時30分,又回到台中市至南區林姓同學家縱火;4時35分,到大里區高姓同學住處縱火。 被害人報案,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查出魏涉嫌縱火,拘提當天因糖尿病發昏倒的魏到案;魏對自己一時衝動闖禍後悔不已。檢方調查,魏因誤記梁姓友人住處,造成一樓是幼兒園的大樓無端受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