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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服貿群眾2014年3月23日晚攻占行政院,辦公室遭強行入侵破壞,政委簡太郎面對一片狼藉不勝唏噓。(泰國世界日報系資料照片) 【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太陽花」學運分子攻占行政院案,台北地院昨天就學運領袖魏揚等8人遭檢方指控煽惑他人犯罪部分判決無罪,黃茂吉等人損壞公物,林唐聿等人襲警,共11人分別被依妨害公務、毀損公務掌管物品罪判決有罪,分別處3至5個月不等徒刑,均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昨天的判決,對照11天前的占領立法院案,相同處,是煽惑他人犯罪的起訴法條法官皆不採納,不同處,是前案以「公民不服從」作為阻卻違法的事由之一,且涉及妨害公務的被告都無罪,但本案合議庭認為向公權力挑戰應接受處罰。針對攻佔政院案的判決,台北地檢署表示收判後研究是否上訴。 涉煽惑他人犯罪獲判無罪的有魏揚、陳廷豪、許立、江昺崙、林建興、許順治、劉敬文、柯廷諭,合議庭認為,他們或在臉書媒介散布不滿的言詞,或在群眾抗議運動中帶領群眾、提振士氣呼喊口號,沒有主觀犯意,與犯罪構成要件不符。 2014年3月反服貿民眾占領行政院,主導此行動的清大研究所學生魏揚(左)進入行政院大廳,要求學生驅離時要自行負責安全。(泰國世界日報系資料照片) 被控妨害公務判有罪者,有陳建斌、黃國陽、陳威丞、謝昇佑、許哲榕、吳崇道、劉建明、林唐聿與吳濬彥,法官認定,他們惡意阻攔衝撞員警、出言辱警,與警發生危險推擠,在員警維持路口淨空時襲警,甚至「蓋布袋」偷襲警察,除吳濬彥判無罪,林唐聿8人分別判處3到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許順治被控占領立法院,另參與攻佔行政院涉煽惑他人犯罪、損壞拒馬,他稱行使抵抗權,但法官卻認定他損壞公物,判有期徒刑4月,李冠伶也破壞拒馬判刑4月;黃茂吉被檢方依普通毀損罪起訴,一度被行政院撤回告訴,法官認為,黃反推行政院中央大樓大門致不堪使用,侵害的是國家法益,不能撤告,判黃5月有期徒刑。 檢方還指控王晟亦、郭修豪共同竊取濃煙逃生包四包、防毒面具,涉加重竊盜罪,法官認為他們並無將財物據為己有的犯意,判2人無罪。 太陽花學運2014年3月18日爆發,學運分子5天後由立法院轉戰行政院,檢警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侵入住居第一波起訴93人,又追加起訴39人,有132人涉案;行政院長林全上台對126人撤回告訴,被撤告者中,有人另涉非告訴乃論罪,由台北地院繼續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