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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UBER台灣2月10日暫停在台服務,不過該公司昨天宣告,將於4月13日重返台灣,並提供嶄新的服務模式,方法是與租賃車業者合作,讓UBER司機精神大振,不過,交通部昨天強調,UBER用新的模式服務可以,但是不能違反現有法令,交通部公路總局也統計,在「公路法」新法實施上路後,重罰UBER台幣8億3千1百萬元罰緩,但UBER至今一毛都沒繳。 Uber用戶昨天陸續接到「您喜愛、信任的 Uber 平台即將回來!謝謝您一直耐心支持等候,Uber 始終努力與有關單位積極溝通商討」;UBER台灣昨表示,將以嶄新的模式服務台灣,但對於服務模式不願透露,僅表示,會與合法的租賃車業者合作。 Uber2013年7月引進台灣,取名「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1百萬元,屬於資訊服務業,但因Uber從事業務與汽車運輸業相關,卻未取得營業登記證、駕駛也沒職業駕照而違法,為了提高罰緩,交通部還修正「公路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