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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本名劉依函)前年底遭周刊踢爆是高檔援交妹,她控告周刊妨害名譽,北檢傳她作證時,她堅稱去賣酒,但檢方勘驗LINE對話紀錄等,認定她說法不實涉嫌偽證,去年12月29日依偽證罪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依偽證罪,判她有期徒刑3月。此案可上訴。 劉喬安控告周刊社長及撰稿記者等人涉嫌妨害名譽、妨害秘密。妨害名譽部分雙方和解,妨害秘密部分,檢方認定周刊是為揭發賣淫集團才偷拍,非為營利目的,去年將相關被告不起訴。 北檢偵查此案時,曾以證人身分傳喚劉喬安出庭,她簽名具結,針對檢方詢問她當天去飯店的動機時,她證稱賣酒,非周刊報導是去援交。檢方陸續傳喚周刊社長及撰稿記者,勘驗劉喬安被拍的影片,及她與記者間的LINE對話紀錄,認定劉女稱去賣酒的說法不實,另簽分偽證罪查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