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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四年前八里「媽媽嘴」咖啡店雙屍命案震驚全國,事後查出手刃陳進福、張翠屏老夫婦的竟是店長謝依涵,一、二審與更一審都依強盜殺人罪判她死刑,但高院更二審時改判為無期徒刑。高檢與高院上訴,最高法院昨天以更二審「無裁量濫用或適用法則不當」,駁回上訴,謝依涵確定逃過死刑。 2013年2月26日、三月二日,八里紅樹林接連出現男、女浮屍,警方確認死者是79歲的陳進福與任教實踐大學的57歲妻子張翠萍。因「媽媽嘴」女店長謝依涵曾「變妝」盜領死者存款,檢警懷疑她涉案,深入追查。謝女26天內四度更改供詞,她先拖老闆呂炳宏、咖啡店股東歐石城和友人鍾典峰下水,掰貪財共謀,後改口陳進福以六百萬和一棟房委託她殺妻,接著再稱和陳有「不倫關係」,陳邀她殺妻,最後說她「想結婚」,才以「計中計」殺害陳進福夫妻以脫離掌控。 檢方發現呂等人根本不了解案情,處分他們不起訴。被害家屬質疑謝依涵的祝姓男友涉案,但檢方確認祝是因為「找不到女朋友」才狂叩,非雙向對話,也排除是共犯。因謝女貪圖錢財而殺人,士林地院一審、高等法院二審和更一審都認為她視人命如草芥,極端自私自利,假面要接受社會規範,認為她沒有教化可能,三次判她死刑。 在看守所輔導謝依涵的牧師黃明鎮,到高院出庭時證稱她收押期間信仰基督後,「教化成功的可能性很高」;檢察官和被害人家屬質疑說法欠缺科學基礎。今年一月十日,高院更二審宣判,合議庭認為謝女承認行凶,但包括台大心理系助理教授趙儀珊等人鑑定,認為她無反社會及病態人格,是因個人久久「無法接受喪父之痛」,又想與陳進福間做一了斷,謝女仍有教化及矯正的可能,改判無期徒刑。 更二審認為謝依涵沒有前科,咖啡店同事對她「無負評」,她在學期間屬循規蹈矩之人,羈押期間也無違規,心理衡鑑認為她再犯風險率不高,若長期監禁、加以輔導,可以「調整性格」。合議庭指無期徒刑依法須執行逾廿五年,要有悛悔實據才能假釋,無期徒刑就可達到社會防衛目的,沒判死必要。 高檢署上訴,認為量刑不當。最高法院昨天以更二審是事實審,沒有用法或裁量不當,檢察官上訴意旨不可採;而被告是依職權送上訴,沒有提上訴理由,因此維持更二審見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