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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3日逐條審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在民進黨籍召委段宜康動用表決下,初審推翻考試院版本,通過退休金計算基準,由最後在職10年改為15年平均俸額條文。另外,也表決推翻年改會版本,將「各級政府」改為只有「中央政府」省下的經費,需要全數挹注退撫基金。 歷經13小時馬拉松式審查,朝野立委多次激辯。在平均俸額計算方式方面,考試院及國民黨團主張,年金改革方案實施後第一年,從最後在職之本(年功)俸(薪),由最後在職往前「5年平均俸額」,之後逐年拉長一年,調整至最後在職往前「10年平均俸額」。民進黨團及段宜康版本,則堅持調整至最後在職往前「15年平均俸額」。 銓敘部長周弘憲指出,根據精算報告,舊制年資採15年平均俸額,50年可節省104億元(台幣,下同),新制退撫基金若採計15年平均俸額,可節省285億元,合計50年可省下389億元。 國民黨團認為該條文可保留送院會處理,但段宜康堅持動用表決,結果通過民進黨團(年改會)版本。藍營對此大感不滿,一度圍堵在主席台前怒喊「有異議」,朝野隨即爆發口角。 另外在節省經費的使用上,考試院和民進黨團版本原本規定「各級政府省下經費挹注退撫基金」,也遭表決推翻,改採段宜康版的「中央政府」每年所節省的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換言之,各級政府節省經費,將不用挹注退撫基金。 副總統陳建仁今年初曾具體承諾,年金改革省下的經費,扣除地方自籌款項,「剩下的餘額完全注入退撫基金」。立法院3日通過的初審條文,等同推翻陳建仁的承諾和年改會的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