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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3年前正義公司劣油流入校園午餐,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代師生提起團體訟訴,雙方於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以940萬元台幣達成和解,創下台灣第1件食安團體訴訟實際獲得賠償金的紀錄。32校、5315名教職員生,可獲得1012元或2182元賠償金。 正義公司位於高雄仁武的廠區已空盪盪,昨天只剩下一人「看門」,未能回應。 2014年,頂新集團旗下正義公司被控將飼料油摻入食用豬油販賣,劣油流入各國中、小學營養午餐。台灣消保會接受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委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向正義油品公司提起團體訴訟。 「有的學生都畢業了!」台灣消保會理事長楊月雲表示,台灣消保會雖於一審獲得勝訴判決,但當時僅判處正義公司應賠償936萬9千元,並將受害的32所學校排除其中9所,列為請求無理由而不予賠償,所以台灣消保會又提起上訴。 二審過程中,台灣消保會顧慮受害者多為學生,且訴訟結果的等待曠日廢時,極可能衍生訴訟結果出爐後,卻難以聯絡學生的窘境,考量無論一審時被判定請求有無理由,均應予以實質補償,決定以用學校師生爭取實質賠償為優先考量,接受法院提議的和解方案。 律師許仲盛表示,食品衛生安全團體訴訟的過程曠日廢時,如其他對頂新、北海、強冠、大統長基油品的訴訟,都還在進行。纏訟過程中,還要擔心業者會隱匿資產或暫時歇業。台灣消保會副祕書長徐邦瀚指出,此案件最終獲得的賠償金為940萬元,其中一審被認定為請求有理由的學校,按其提供名單的人數,每人賠償2182元,共3438人;一審被認定為請求無理由的學校,但念其仍為受害只是無法經過法院認定,每人賠償1012元,共1877人。 高雄市府消費者保護官殷茂乾表示,將透過教育局請學校協助發放。大樹國中有5百多名師生接受賠償,校長王俊哲表示,金額多少不是重點,最重要的是為學生上了食品安全與消費者權益的寶貴的一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