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
【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知名永和世界豆漿大王(即永和豆漿)兩創辦人後代為房產租金問題纏訟多年,最高法院判決目前的世界豆漿大王經營者及股東敗訴,須支付積欠原創辦人之一的王家租金及6年半的利息共約2400萬元台幣,全案定讞。 世界豆漿大王位於新北市永和區,62年前由退休老兵李雲增和王俊傑共同創立,2人各擁有店面產權一半,10多年前王家退出經營,協議由李家繼續營業,並約定李家每月應支付35萬元租金給王家;李家後來另找十多位股東經營,在與王家租約期滿後,豆漿店繼續使用房子卻拒付租金,引發一連串官司。 王家退出經營後,原本由李雲增、李慶餘父子接手,李家原本按月給付店租給王家,後來李慶餘將店面讓渡給大股東王競平經營,王俊傑的女兒王寧柔後來沒收到租金,提告要求償還積欠的租金;雙方衍生多起訴訟,李慶餘後來提告請求分割店面,並強制執行,法院判准拍賣雙方共同持有26坪店面、土地,拍賣所得均分。 由於雙方對於店面拍賣前的租金有爭議,世界豆漿大王拒付租金,王家提告,求償積欠租金及返還無權占有店面的不當得利。 法官認定,王家與世界豆漿大王在1999年簽訂租約,2005年租約期滿,世界豆漿大王依約應返還一半房地給王家,卻拖延4年,無權占有房產4年,扣除王家當時收取的押金等費用後,世界豆漿大王及股東應付積欠租金及利息共約2400萬元給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