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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塑膠袋限用政策,明年元旦起將擴大實施。管制對象將從現行7大類增加為14大類,未來民眾購買手搖飲料、便利商店咖啡、麵包或是藥妝品等,都要自費購買塑膠袋,環保署預估,限塑擴大施行後,每年可再減少15億個購物用塑膠袋。 環保署昨正式公告擴大管制購物用塑膠袋使用規定,管制對象由現行包括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倍增到14大類,增加項目有藥粧、醫療器材行、3C零售、書店文具店、洗衣店、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民眾購物若要使用塑膠袋,須付費購買。 環保署指出,現行的7大類管制對象合計約2萬家,新增管制的7大類對象估計有8萬家,合計約10萬個店家。新增管制對象多集中於6個直轄市,約占70%。第1年實施時,第1次違規者先予警告,第2次直接開罰1200元到6000元罰鍰,2019年起違規者直接開罰,不再警告。 販賣場所供民眾購買的購物用塑膠袋,現行規定厚度需達0.06公釐,未來取消厚度限制,業者可自行選擇最適合的厚度,塑膠袋價格由業者自行訂定。原本預告時有要求塑膠袋應印製「重複使用」等提醒字句,因考量印刷成本、二次汙染,昨公告時已取消此規定,改採加強文宣、網站等加強宣導。 此外,未來採垃圾隨袋徵收的地區(台北市、新北市)推行「兩袋合一」,花錢買的購物用塑膠袋,也可當垃圾專用塑膠袋。隨袋徵收地區的環保局可規定轄內量販店、超市、連鎖便利商店等僅能提供兩用袋。 環保署廢管處長賴瑩瑩表示,限塑管制目的是讓民眾養成自費購物袋習慣,但為符合實際需要,直接包著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食品,或裝著麵包的包裝袋、裝藥品的藥袋,及洗衣服防塵袋都排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