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
【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大巨蛋至今停工逾兩年,因北市府認為遠雄未依圖施工,且有公安疑慮在前年5月勒令停工;遠雄向法院提告撤銷停工處分,主張北市府違反平等、比例、明確性及誠信原則;市府方則反駁,堅稱遠雄未依建築設計圖施工,有79處主要結構與核定圖說不符,且缺失處涉及防火避難的公安議題,才依建築法第58條規定全面停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宣判,撤銷關於公共安全部分的停工處分,至於其餘部分駁回,也就是說與公安無關的部分仍維持停工處分。本案仍可上訴。 大巨蛋遭北市府勒令停工後,遠雄除了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撤銷停工處分,去年6月6日以豪雨、颱風影響工地安全為由,在市府下「最後通牒」要求改善前火速遞狀,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雙方就此展開法律攻防。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7月21日,裁定遠雄可在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範圍內維修;北市府抗告,最高行政法院8月25日駁回確定。 最高行指出,遠雄和北市府應秉持誠信原則,針對合約中有關安全事項範圍、目前可施作具體事項盡速協商、討論,並要求雙方有共識後盡快處理,因為有公共安全之虞的建築修繕刻不容緩,否則將是全民受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