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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南投縣王忠義夫妻被控詐保弒親案,一審認定王殺母判無期徒刑、王妻無罪,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根據台大法醫研究所報告,認為王母極可能是意外溺斃,且當初警方不當勸誘王取得的自白可信度低,而王也沒有因財弒親動機,改判王無罪,王妻維持原判,可上訴。 台中高分院表示,因全案尚未定讞,為確保未來審判順利進行,王仍暫時限制住居;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說,待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檢方起訴王忠義、陳麗雅夫無業積且欠卡債,不堪長期照顧生病的父親,3年前涉嫌在南投仁愛鄉北港溪上游,持鐵器殺害父親,接著又幫母親投保50萬元台幣,在國姓鄉種瓜溪涉嫌溺死母親,意圖詐領保險金。一審認為殺父部分罪證不足,判決無罪;殺母部分,王忠義無期徒刑,陳麗雅不知情,無罪。 官司上訴二審,合議庭今年4月間,依台大法醫研究所報告,認為王母身上傷勢並非外力造成,極可能是意外溺斃,當庭釋放已羈押兩年的王忠義;合議庭也查出,王夫妻案發前仍有零星工作收入,累計63萬多元,而積欠卡債45萬多元但都已成呆帳,銀行無法對2人執行到任何財產。 合議庭勘驗警詢錄音,發現當天前段約3小時,王均否認犯行,但警方不斷以「二個人關跟一個人關是不一樣」「小孩會被安置」等話語勸誘自白。王自白後得知未必對妻子有利,隨即否認自白內容,且部分內容,與解剖所呈現的傷勢不符,顯有疑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