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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受限現有僵固法令規範,外國名校來台設立分校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希望教育部,針對「為吸引外國名校來台辦學,應透過政府協助,使其可接手前述退場學校之閒置校地,以活化教育資產等」,研議專法報行政院。 知情官員表示,過去曾有外國名校來台探詢是否可在台設立分校(部)的政策方向,也有本國私校曾表達願意和國外學校合作,台灣在東亞國家具有優勢和誘因,台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學術水平也不差,也能招收來自中文語系的學生,對台灣的教育體制也能有所刺激,因此,教育部在思考私校退場時,將國外名校來台辦學列為重要的選項之一。 兩年前,法國藍帶學院擬與高雄餐旅大學合作來台開設分校受阻,之後高餐改成立「補習班」招生,卻又遇到「保護本國勞工就業權利」法令限制,要求兩位外籍名廚只能教語文,被質疑法令僵化。教育部次長姚立德指出,院長希望教育部評估針對國外知名大學來台設分校「立專法」的可行性。因為礙於現行私校法,造成外國學校來台設校,包括學費、教師聘任、招生名額等,現行私校法不能完全適用。 不過對姚立德稱,已經退場的學校校地會閒置,將來也可作為外國學校來台設分校可以利用的校地考量,相關官員語帶保留。他指出表示,準備退場的學校國外名校也不會接受,應是有退場條件或想要轉型的學校,可以考慮藉由和國外學校合作的機會,接受外國名校老師的教學、學成後授予外國名校文憑等誘因,提升其升學率。 目前有待釐清的問題,包括招生名額是否為外加,或包含在每年基測的總名額。若是外加,有一派人認為對有錢人有利,畢竟國外名校來台開課,光是老師鐘點費、住宿、交通及授課等,所費不貲,課程收費必然也不便宜,但即使如此,若不外加名額,能否達到當初政策效果,有待釐清。 不過,外國名校來台辦學,相關的法令都需要鬆綁,就連開放陸生的部分,法規也要有所調整,姑且不論大陸是否會用政策性手段來控管,至少可以考慮鬆綁過去的設限。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天在行政院會也曾就台科大在新加坡EMBA 專班,無法招收陸生,他指示相關單位應研議法規鬆綁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