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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長庚、馬偕等醫療財團法人醫院近來風波不斷,民進黨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今天討論醫療法修正草案,將針對醫療財團法人的董事會組成、董事任用條件,醫療財團法人的投資、交叉持股、轉投資,結餘提撥用途等進一步規範,避免亂象重演。 為整頓財團法人變成避稅工具現象,遭立委質疑醫療財團法人都成為控股公司,財政部日前提出的稅改方案中,已刪除財團法人股利所得免計入所得課稅規定,下一步將檢討財團法人免稅條件,部分原因就是衝著醫療財團法人而來。 據了解,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要求衛福部硬起來,醫療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上會期已完成初審,目前將等待朝野協商,在賴清德要求下,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立刻將醫療法修正草案排入今天討論議程,盼在雙管齊下杜絕歪風。 依照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政策小組討論結論,將限縮董事長的任務,董事長應指定董事1人於董事會休會期間執行董事會職權,董事會應有社會公正人士至少1人,且董事不得擔任法人附設機構的員工,並有社會公正人士1人充任醫療財團法人的公益監察人,另要求設員工董事。 版本中也要求,醫療財團法人投資股票應以上市公司為限,對單一公司投資不得超過該醫療財團法人淨值總額的百分之5,也不得超過該上次公司實收資本額的百分之5,且投資各公司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其淨值總額的百分之30,更不得以該法人或其董事或指定人擔任被投資公司的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不得對被投資公司董事、監察人的選舉行使表決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