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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中報導】南投縣草屯鎮農會去年農會改選期間,曾發生多起重傷害、殺人未遂等案件,檢警介入偵辦後,發現南投縣聞人江欽良涉嫌以親友、員工等人頭,以借名登記的抵押品,借下明顯不合貸款人資力的數千萬至上億元貸款,江使用的人頭達9人,檢方認定江行為違反農業金融法,江昨經檢方複訊後,以1000萬元交保候傳、限制出境、出海。 據悉,52歲江欽良的超貸方式是在南投縣找出便宜農地、建地等多種地目土地,擔任幕後金主出資,找來親友、員工充當人頭,並以農會貸款審核的標準,將一筆大土地切割為數塊小土地的方式,讓人頭的資力能夠符合所提供的土地擔保品,其中超貸金額,檢方保守不願透露,初估金額至少億元起跳。 據查,江欽良所提供的土地擔保品價值,都遠低於農會實際核貸金額,且鉅額貸款時間,都2014年至2016年間,當時草屯鎮農會理事長是李崧存,檢警懷疑江透過李在農會的影響力,讓江提供的人頭借貸案都能順利過關。 檢警26日清晨動員來自台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等地的231名警力,清晨5時許拂曉出擊,陸續帶回江欽良、草屯鎮農會前任、現任理事長李崧存、陳文忠,以及經手貸款農會主管、員工、江欽良公司會計等卅五人,其中江等12人被檢方列為違反農業金融法的被告,全案在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警詢,除江之外的證人、嫌疑人都在同地完成檢方複訊。 江欽良在昨天凌晨1時許,檢方準備複訊時,江向檢方表明不接受夜間偵訊,檢方漏夜檢視相關被告、證人筆錄後,26日上午10時許將江由警政署特警解送南投地檢署複訊,江在步出中打時,對媒體詢問是否涉嫌詐貸時?江微笑搖頭否認。 江欽良在檢方複訊時,矢口否認涉案,辯稱都是「借名登記」,並沒有使用人頭超貸,檢方訊後認定江犯罪嫌疑重大,諭令1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另江的古姓、曾姓女會計以30萬、10萬元交保,草屯鎮農會前任理事長李崧存以30萬元交保、現任理事長陳文忠無保請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