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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礦業法」修正草案,共有保障原住民族權益、開採量管制、落實資訊公開並保障公民參與、刪除不合理條款、新增環境保護監督機制,以及新增回饋機制等6大修法重點;但政務委員張景森提醒將有3大衝擊,行政院長賴清德已請經濟部、原民會及相關部會提早因應。這項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張景森所提3大衝擊,包括:過去保障長期投資的方式,現在較為縮短(20年一次),長期投資穩定性會較低,水泥供應的穩定性可能造成影響;這是第一個在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開發計畫中,明定要納入「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對原民會也會造成衝擊;這是第一個把環境影響評估最後的許可權交回各部會,環評制度也會有新的衝擊。 張景森表示,各部會應有因應措施:有關水泥供應的穩定性,經濟部後續應檢討相關穩定機制;原基法第21條的實施辦法應再仔細檢視,否則未來實際運作時可能產生執行上爭議;草案把環境影響評估最後的許可權交回各部會,若此制度實施可行,將使各部會更主動關心所主管事務中的環境衝擊問題,不過短期上可能有適應問題。 行政院表示,修正草案依循「原基法」的精神保障原住民族權益,新礦業用地申請時及原核定礦業用地於礦業權展限時,應依原基法第21條「原住民諮商同意權」辦理,未依規定辦理的礦業權者,主管機關可按次暫行停止工程1至3個月,至其改正完成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