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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法務部長邱太三前天在台中市區發生車禍,他自己開車要送禮,疑似未注意前方計程車停等紅燈追撞計程車,雙方沒受傷也都沒酒駕,但警方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保持車距開出台幣600至1200元以下罰單,發生車禍時,處理員警和計程車司機都不知道對方是法務部長,被外界稱為「有眼不識太三」;邱太三則強調自己不可能酒駕,不然會「沒頭路」。 警方表示,邱太三前天下午3點多開轎車,在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和館前路口,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的計程車,台中市第2警分局員警先到場處理,對雙方酒測都無酒精反應,最後才發現車禍地點在1分局轄區,轉交1分局處理。 據了解,邱太三開車要到台中送禮給親友,追撞計程車後,他原本戴墨鏡,員警和蔡姓計程車司機不知對方身分,邱太三拿下墨鏡也無人認識,員警對邱太三和蔡姓司機說,依車禍處理程序先對當事人酒測,二人都沒酒駕,後來到場採訪的媒體提醒,員警和計程車司機才知對方身分,邱一直沒說自己是法務部長,低調微笑說明車禍經過。 邱太三在車楇現場說,他從台北回到台中後都是自己開車,這次如果帶隨護或司機下來就不對,會害別人不能回家過年;邱太三說,自己未保持和前車距離,他不斷向司機說「不好意思」,他當時以為計程車會開過路口,自己發現對方停車等紅燈,要煞車時已來不及,前車頭稍微追撞對方後方保險桿,他願意賠償,蔡姓司機說被追撞時嚇一跳,車損交由保險公司處理,警方則讓雙方和解處理。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8條規定,未保持前後車輛距離,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邱太三預計在過年後會收到罰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