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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花蓮強震後,政府先前針對公有建築進行耐震評估,將擴及大私有建築。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天親上火線,宣布政府將擴大老舊建物快篩範圍,從今年完成9樓以上的基礎,擴大到6樓以上老舊建物在3年內完成快篩,並著手修改建築法,政府未來可強制要求危險建物補強或重建。 賴清德說,政府預計4年投入60億元台幣預算,推動建物快篩、耐震評估、重建補強、階段性補強、金融協助等5大策略,給台人一個安心的家。 行政院推出的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計畫,鎖定1999年12月31日前興建(921地震前)的特定建築物、具有高危險疑慮建築物及其他5樓以下(鼓勵不強制)建築物;在特定建築物部分,如百貨公司、量販店、旅館等,樓地板面積達1千平方公尺以上,補助各縣市政府辦理建照設計圖快篩,每件補助2000元。 快篩是針對建物的設計圖進行,若認為建物有軟弱層或結構缺陷疑慮,將強制到現場辦理耐震初評,每件補助6000到8000元,初評後若認為有必則進入詳評階段,詳評每件補助最高60萬元。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若是耐震評估有疑慮,將輔導補強或重建,希望建物所有權人在一年內提出補強或重建計畫,必要時可延長。 他強調,由於這次花蓮地震倒塌的雲門翠堤大樓,曾被花蓮縣政府快篩出有疑慮,但還來不及進行後續耐震評估和補強就發生意外,因此這次在耐震評估有疑慮到提出補強或重建計畫的期間內,新增「階段性補強」措施,先快速進行局部性的軟弱層補強,以降低倒塌風險。 一旦建物漸入補強或重建階段的老舊建物,政府都提供獎勵補助。在危老重建方面,規劃設計階段最高提供百分之40容積獎勵,都更重建最高則補助800萬元,兩者施工階段地價稅全免,並提供重建工程貸款利息補貼,最後完工使用時允許地價稅減半兩年,房屋稅減半最高12年等;都更整維則在施工期間提供地價稅減半、按樓地板面積補助工程款等。 另外,目前法律可讓政府強制私有建物進行快篩跟耐震評估,但無法強制要求重建或補強,因此內政部也將提出建築法第77條之1修法,修法完成後政府將可強制要求危險建物補強或重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