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面對即將到來的夏季用電高峰,台電上月向原能會提出核二廠2號機重啟申請。歷經一個月的審查,原能會昨天公布審查結論,確認核二廠2號機符合重啟運轉要求。不過,審查結論雖確認可重啟運轉,但還要到立法院報告,立委同意後才能運轉。原能會說,尊重立法院決議;環團則說,重啟將與蔡政府非核家園主張背道而馳。 立法院前年底通過國民黨立委蔣乃辛的臨時提案,要求未來台電送報告後,也要比照馬政府時期立院教育委員會綠委對重啟核一廠1號機的要求,須由原能會到立院報告並經同意後才能重啟。原能會昨說,將函請立法院排定報告時間。 核二廠2號機裝置容量為98.5萬瓩,2016年5月大修後,進行併聯發電時,隨即因發電機跳脫,機組停機至今。台電2月5日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及「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規定,向原能會提出核二廠2號機重啟申請。 原能會說,除執行文件查核、大修期間視察等,考量該機組長時間未運轉,故以1個月時間,就核能安全、輻射安全及廢棄物營運管理等3面向,進行審查及現場查核。 原能會說,綜整原能會及專家學者各項審查與視察結果,可確認核二廠2號機現場狀態,包括核儀電設備、機械管路、核燃料、重要安全設備測試(偵測)試驗及現場設備配置、地震監測、廠務管理及廠內輸配電鐵塔塔基、廠房輻射偵測作業、工作人員輻安管制作業、人員汙染防範管制作業、輻射偵測儀器品質、監測區環境輻射監測等等,均符合重啟運轉要求。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核二廠2號機之前大修後沒多久就再發生事故,原能會、台電都對此沒有說明,如何讓人放心?她也表示,不是檢查過就非啟動不可,呼籲行政院、立法院不該讓它啟動。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理事長徐光蓉則說,「缺電個鬼」,質疑這是走回頭路,台灣不是缺電,而是電力管理不佳,應該檢討電力管理運用,而不是重啟核電。 反核團體 再告經濟部長等15人 【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反核團體不滿行政院計畫核定重啟核二2號機,繼上月告發行政院長賴清德涉嫌公共危險罪後,昨上午再赴台北地檢署追加告發經濟部長沈榮津、原能會主委謝曉星、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及外聘審查委員等15人,涉刑法第187之2條公共危險及刑法偽造文書罪。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祕書長方儉指出,依「核子反映設施管制法」第3章停役及除役管制第24條,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機1年以上者為停役,但核二廠2號機在沒有運轉下,未依法辦理停役,即進入第25個周期的大修,史無前例;質疑一個明明已經停役的機組,怎麼可以報第25次大修? 方儉說,賴清德是主犯,沈榮津則是頭號從犯,在完全不了解核能安全之下,還公開要求不准跳機,這更會變成人為介入,該跳機而不跳機,造成爐心熔毀事故。 他表示,告發等於是一個掛號,希望不要用到。 公民團體表示,告發15人是為了鄭重告訴蔡政府,官員玩法失職行為嚴重違法,若日後核災發生,輻射外洩,危害民眾生命健康財產,至少是10年以上徒刑的重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