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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草案賦予公司可以開辦幼兒園的法源,未來公司可自行或聯合興辦幼兒園,但以招收員工子女為主,且限於非營利,藉以引導企業共同照顧幼兒,並支持青年兼顧工作與家庭。 為改善少子女化、低生育率問題,建構完善生養環境,行政院已將「生生不息」列為今年3大施政主軸之一。行政院長賴清德在院會上說,幼照法修正草案主要開放公司得興辦招收員工子女為主的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鼓勵企業托兒;另強化主管機關及教保服務機構公開收退費資訊的機制,確保家長及幼兒權益。 賴清德已指示教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此次最重要的修正之一,即完備教育及照顧服務體系,引導企業共同照顧幼兒。有關幼兒教育及照顧的方式,在現行的「幼兒園」之外,新增「居家式托育」、「社區互助式」、「部落互助式」及「職場互助式」,並得提供臨時照顧、延長照顧及兼辦兒童照顧服務。 草案也開放公司得興辦非營利幼兒園及招收員工子女為主的幼兒園,且增列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草案條文規定,「公司得自行或聯合興辦幼兒園;其設立之幼兒園,以招收該公司員工子女為主,有餘額者,始得招收其他幼兒」。 |